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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6號市政統計週報

【提要】109年臺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42.3萬元,續居全國各市縣之冠,較108年增加0.03%;同年每戶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差距倍數為4.67倍,為六都次低。
 根據最新公布之109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結果顯示,109年臺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42.3萬元人數(平均每戶人數3.01人,其中就業者1.40人),續居全國各市縣之冠,且為臺灣地區平均之1.3倍,較108年增加0.05萬元(0.03%);其中每戶家庭消費支出110.9萬元、每戶家庭儲蓄31.4萬元,分別較108年減4.3萬元(-3.7%)、增4.4萬元(16.2%),主因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民眾消費趨於保守所致。
 若依家庭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等分為五組,109年臺北市最高所得組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269.9萬元,較108年增加0.7%,最低所得組平均每戶為57.8萬元,較108年減少1.6%。同年每戶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差距倍數為4.67倍,為六都次低,較108年增加0.1倍。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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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