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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議員質疑臺北市政府賤租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市有地

  有關臺北市游淑慧議員於110年10月15日民政部門質詢,質疑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市有地設定地上權招商案相關問題,地政局特予澄清如下:

T16T17T18市有地設定地上權案」與「世貿三館設定地上權案」之區域發展程度、容積率及設定地上權年期均不同,兩案不能直接比較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位於士林區及北投區交界處,由臺北市政府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刻正進行第二期公共工程,全區預計112年1月完工;又臺北市政府為推動該園區發展,T16、T17、T18市有地作為示範基地,採設定地上權存續期間50年方式辦理招商,以引入資通訊、生技及新興科技等高端產業,擴展臺北科技廊帶能量。至於世貿三館基地坐落於發展已逾20年的臺北市信義計畫區,週邊商業活動熱絡、交通便利,土地使用分區為娛樂設施區,可規劃發展彈性大,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採設定地上權存續期間70年方式辦理招商。
兩案雖皆為設定地上權招商案,但區域發展程度、容積率及設定地上權年期均不同(差異如下表),容積率差異將近2倍,地上權存續期間差異1.4倍,再加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發展未成熟,且土地之容許使用項目較信義計畫區土地為限縮,種種原因加乘下條件差異巨大,故兩案不能直接比較權利金底價。
項目 T16 T17 T18 世貿三館
土地地號 軟橋段
91地號
軟橋段
88地號
軟橋段
93地號
信義段四小段27地號2筆
面積(m2) 44,916.86 22,860.53 16,038.87 16,054.00
使用分區 科技產業專用區 娛樂設施區
建蔽率/容積率 50%;300% 50%;560%
110年公告現值 19.6萬元/ m2 137萬元/ m2
地上權存續期間 50年 70年
權利金底價 45.24億元 21.90億元 14.66億元 266.37億元
決標金額 尚在進行評選作業 28億元 16.02億元 312.76億元

權利金底價是由不動產估價師專業評估,並經合議制委員會審議同意
    T16、T17、T18市有地設定地上權案之權利金底價,臺北市政府依法委託宏大、永聯及第一太平戴維斯等3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進行查估;經3家不動產估價師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及相關規定進行查估並製作估價報告書後,臺北市政府將估價成果提送臺北市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委員會進行審議,並經與會委員同意。
至於議員質疑不動產估價師估價成果是否準確一事,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表示,不動產估價師在估價過程中,係參採實際地上權標售個案進行實例比較,並估算當地最高利用度之下的收益回推地上權價值,該結論應符合市場並且於法有據,價格審定更經專家、學者等嚴格把關,將符合中立、客觀且合理之立場。
已於契約規範不得作住宅使用,北市府將加強查核得標人使用情形
  有關議員提及內湖五期規劃科技專區卻變成豪宅、未依用途使用能否撤銷用地或執照等意見,T16、T17、T18市有地設定地上權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科技產業專用區」,依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已限制不得作住宅使用,且設定地上權契約內亦有規範「得標人未依都市計畫等相關法令規定使用本標的及建物者,臺北市政府得終止契約,且自履約保證金中扣抵相關應繳付費用後,如有剩餘,得不予退還剩餘之履約保證金作為懲罰性違約金」,後續臺北市政府將依法令及契約督促得標人遵守相關規範,並加強查核實際使用情形,以防堵投機事件發生。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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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