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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美河市人工平台維管事宜臺北捷運局澄清說明

1101103  20:00
  有關今日媒體報導「北市捷運局維管美河市『人工平台』擺爛,新北吃悶虧!侯友宜:已授權新店區公所主責維護」,臺北捷運局說明,侯市長正確的裁示,讓美河市人工平台維管權責回歸101年新北市主管機關的要求與規定。
臺北捷運局說明,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市)人工平台因要求開放供公眾使用,故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及新北市政府核發之使用執照皆載明,該人工平台之維護管理交由新北市政府辦理。
臺北捷運局表示,人工平台自取得使照迄今將屆9年,前五年係由投資人維管後,應再交由新北市政府接手管理,投資人並提供3,000餘萬元維管基金。惟新北市政府雖經多次協調皆未同意接管,致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接獲地區民眾陳情有關環境髒亂等情事,直接函轉要求無維管權責的本局處理。本局為維護地區供公眾使用之設施安全及環境衛生,並減少民怨,加強民眾對地方政府之信賴度,已協助辦理防疫消毒、除草及環境清潔等作業。
臺北捷運局再次說明,感謝侯市長指示及依使用執照規定由新店區公所接手維管,以維護新北市居民使用之安全及衛生,臺北捷運局會將代為保管之人工平台管理基金移交予新北市政府。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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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