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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違法攜帶刀械搭乘捷運 無旅客受傷 未影響營運 感謝旅客即時通報及警方協助 北捷已依大捷法處1萬元罰鍰

有關3日及4日旅客違法攜帶刀械案,臺北捷運公司強調,接獲旅客通報時,均立即依SOP通報行控及捷警、轄區警方協助,後續本公司已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各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並無旅客受傷,也未影響營運,至於旅客違法攜帶刀械原因,後續交由警方調查。

北捷特別感謝旅客即時通報及捷警、轄區警方協助處理,也再次呼籲民眾,提高警覺注意身旁人事物,如在列車上發現任何異常狀況,請保持冷靜勿驚慌,立即按壓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是於車站通知站務人員,以利本公司了解情況派員處理。

北捷表示,3日晚間22時27分,松山新店線往新店方向一部列車於小南門站時,行控中心接獲司機員通報旅客情緒不穩,立即通報小南門站長上車確認,站長到場發現一位約70歲男性旅客有出示剪刀行為,立即依SOP通報行控通知捷警及轄區員警協助,站長及保全於現場警戒及全程監控,站長及保全陪同旅客於臺電大樓站下車。轄區員警6員及捷警7員陸續抵達後,將該旅客帶回派出所處理,並未影響營運。

該名旅客因攜帶剪刀並出示威嚇旅客,已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另該名男子現場未戴口罩,經勸導不聽,開立傳染病防治法檢查紀錄表,移送北市交通局開罰。

4日上午9時5分,松山新店線公館站往新店方向,列車司機員接獲旅客通報,有人攜帶刀械,行控中心立即依SOP通報站長及保全上車,確認係一約65歲男性攜帶一含柄約17公分水果刀(有刀鞘包覆),並將該男子帶下車,由轄區員警帶回派出所處理,無旅客受傷且未影響營運,本公司已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北捷持續透過車站及列車跑馬燈、月臺電視、廣播、「台北捷運GO」APP、旅客資訊顯示系統等多重管道加強宣導,民眾在列車上如遇可疑人、事、物,請利用車門旁對講機與司機員聯絡,或於車站通知站務人員,本公司將儘速派員前往處理,共同維護捷運系統安全。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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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