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信瑜說,欣見中央勞動部發布「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針對「職業災害補償」、「資遣費、退休金」或「恢復僱傭關係」且請求金額逾1萬元以上的調解案件,由地方政府視案情複雜程度,得指派律師陪同勞工出席調解會議,並補助律師出席費,使得勞工在調解會議獲得法律協助,能夠充分表達訴求,提升調解效能。
然而,北市議員李明賢發現,「工資」調解爭議案件為數眾多,卻不在勞動部法律扶助補助範圍內,難免有為德不卒的缺憾,希望北市勞動局將工資爭議類型也納入法律扶助的範圍。
陳信瑜指出,「相當認同李議員的看法與建議,工資(含加班費)爭議案件占調解案件4成以上,卻未在法律扶助補助範圍,對於弱勢勞工的保障確實有所不足。日前正式建議勞動部應將「工資」爭議調解案件類型也納入法律扶助補助範圍。」
陳信瑜強調,未來有關工資(含加班費)且請求金額達1萬元以上的調解爭議案件,將評估案情複雜程度及必要性,先由市府的經費支應律師陪同勞工出席會議費用,協助弱勢勞工於調解會議上爭取自身權益,提供完整的補助範圍。
陳信瑜進一步提醒,若勞工朋友已自行聘請或委任律師出席調解會議,不在律師出席費法律扶助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