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弱勢物資救助不中斷 疫情嚴峻求助困難都可洽社會局協助

發稿單位:社會工作科 / 老人福利科
發稿日期:110年5月31日
聯 絡 人:陳怡如科長 / 楊雅茹科長
聯絡電話:1999分機1633/6967

近日網路及社群媒介傳言,萬華區長輩因長照送餐暫停服務,已多日未進食,影響長輩身心健康,有宗教團體開始號召募集物資,經社會局同仁連繫後,確認該位募集物資發起者是透過里長轉述社區內某個案的情境,但部分發起者的募資文字內容與事實狀況有落差,並無長輩多日未進食之情事。社會局局長周榆修表示,疫情嚴峻,為了不讓弱勢或個案服務中斷、服務不打烊,一直以來都與民間團體合作,對於社區內的弱勢救助補給物資,也希望若有求助困難的個案都歡迎轉出給社會局媒合資源,若家中或社區內有居家隔離或確診個案,社會局也會立即媒合相關備援人力與資源,讓弱勢救助不會中斷。

針對網路傳言,因疫情影響有長輩多日未進食,經中正社福利中心主任邱慶雄與里長詢問後,該區確有一名長輩因民間自辦送餐暫停而求助里長,里長已緊急與社會局聯繫,並提供送餐及關懷服務,購買物資親送至個案家中,並無長輩多日未進食之情事。本局12社福中心社工、里長及里幹事等,持續關懷社區內弱勢長者,並且持續送餐服務,針對行動不便長者提供物資協助,且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已全面減少訪視,改以電話訪問掌握服務個案狀態並予以協助。

社會局長周榆修表示,本局12家社福中心、3家平價住宅與身障、兒少、婦幼、老人服務中心等在疫情期間服務不打烊,除提供弱勢民眾愛心生活物資,如尿布、罐頭、泡麵等,亦將結合民間團體資源,將物資發送給予低收入戶、弱勢家庭、獨居長輩,透過公私協力傳遞愛心,社會局與市民共同正向防疫,對於社會各大企業積極投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的熱忱,深表感佩並表達誠摯謝意。另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支援萬華區物資及個案服務,若有長者有生活困難、物資需求,均可聯繫中正區或萬華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02-23365700或02-23962340)協助。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劉姓員警 Covid-19「快篩陰性」及PCR檢測陽性案說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警備隊劉姓員警5月25日凌晨因身體不適有發燒症狀,於當(25)日10時至新北市三重區住家附近就診,並經門診醫師初步診斷為腸胃炎,領藥後即返家療養。
劉員始查覺身體不適後即請假在家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惟請假期間(25至27日)發燒病徵仍未癒,故向直屬主管報告病況後於5月28日10時許至台北聯合「中興院區」做新冠快篩結果呈「陰性」。另在新冠快篩報告結果為「陰性」後,劉員仍留意健康狀況及落實防疫作為,故於28、29兩日續向隊部告假持續在家自主管理,在觀查病情除發燒病徵後另出現乾咳症狀,遂於29日至新北市同間診所複診,由醫師判斷後轉診至台北馬偕醫院做核酸檢測(PCR)呈現「陽性」確診,劉員即入院開始隔離治療。
經該隊調查劉員5月23-24日均休假在家,因25日查覺身體有不適症狀,即向主管告假,請假期間25日至29日(劉員未上班)均同在家休養未與隊部同仁有密切接觸。為避免有群聚感染,作好單位風險管控,分局第一時間接獲該隊主管通報單位同仁有發燒狀況時,亦立即依規定於5月27日派員完成該隊駐地全面清消作業。另匡列劉員22日20時止(勤務輪休前)所接觸同仁休假停止上班。
目前大同分局同仁均無任何不適症狀,業於30日陸續安排該隊全體同仁前往「中興醫院」實施新冠快篩,並做調整勤務,實施分組分時分流上班,以最少警力維持基本正常運作,減少同仁感染機會,後續將依衛生機關指示及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勤務運作及保護員警健康安全。

老梗假親友真詐財 興隆警民聯手阻詐保積蓄

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員鍾政倫日前巡邏時,接獲轄內郵局來電通報,稱有一名婦人欲匯款新臺幣15萬元,疑遭詐騙,幸經細心行員機警察覺有異,致電興隆派出所,齊心成功攔阻這起詐騙案,及時保住婦人辛苦積蓄。
興隆派出所鍾員到場了解後,該婦人稱收到自稱親家母之人來電急需用錢,需向婦人借款新臺幣15萬元。婦人因當下冒充親家母之人非常心急,深信不疑,依指示準備匯款,被行員發現事有蹊翹,即刻通知警方到場協助了解。鍾員得知原委察覺是詐騙慣用伎倆,並積極求證,協助致電真正的親家母,向其確認是否有借款之情事,親家母立即否認,婦人才恍然大悟驚覺詐騙,打消匯款之念頭,幸好有積極的員警成功攔阻詐騙,保住自身財產,並對鍾員細心勸說及查證,深表感激。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詐騙集團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如有接獲疑似詐騙訊息,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進行查證或就近前往鄰近派出所諮詢,以防止受騙。

  • 興隆所員警鍾政倫與當事人合影
  • 興隆所阻詐員警鍾政倫

​依財政部規定 房屋稅仍須於5月31日前繳納 本市降稅及延稅措施透過房東房客共同申請 鼓勵減租回饋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新聞報導有關綜所稅申報已延到6月30日,房屋稅仍需於5月31日前繳納,及店家停業卻是房東被減稅一事,房屋稅雖為地方稅,但繳納期間是中央全國一致性的規定,財政部110年5月7日發布令,明定房屋稅得展延繳納期間的條件,並非無條件全面展延。另本市降稅及延稅措施透過要求房東與房客共同申請降稅及延分期,鼓勵房東將降稅及延分期的利益回饋房客。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如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受有紓困者、其他受疫情影響例如被減薪等、營利事業之營業額減少達15%、或房東任3個月減租15%以上者,可以在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最長可延長12個月或分36期。自109年實施措施以來,本市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只要受有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受有紓困者或符合前揭情事者,皆可向本市稅捐處提出延稅及分期繳納。

 

  財政部110年5月7日台財稅字第11004563330號令,明定稅捐稽徵法第10條得展延的條件,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如果個人或法人、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在房屋稅法定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房屋稅繳納期限可延長至今年6月30日,無需事先提出申請,僅需在6月30日前檢具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處所屬分處申請延長繳納即可。另外,房屋稅與所得稅是不同制度,房屋稅是核定開徵,全國都是5月1日至5月31日繳納,民眾無須申報,於收到稅單在繳納期間均可利用多元管道繳稅。而所得稅採結算申報,因國稅局自5月16日到6月14日全面停止對外臨櫃申報服務,才延長所得稅申報時間。綜上,房屋稅雖為地方稅,財政部已於110年5月7日發布令,明定得展延的條件,並非無條件全面展延繳納期間。

 

  考量目前疫情嚴峻,部分業者短期收入受影響,除減稅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法規,現行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無相關減免地方稅之規定,目前地方政府無法源可供執行外,為協助各產業共度難關,本市地方稅提供紓困措施如下:

一、房屋稅

  因疫情影響公告應關閉之營業場所,本市將依公布停業日期或查得資料,主動核定房屋稅稅率由營業用3%調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另受疫情影響如餐廳業、飲食店、飲料店因禁止內用而減少營業面積之場所,亦可利用本市稅捐處「視訊服務雲平台」申請更正及勘查。適逢5月房屋稅開徵,如已繳納也免擔心,該處將主動辦理退稅。

二、使用牌照稅

  車輛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主可透過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繳銷或報廢,亦可持汽車號牌2面、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就近向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繳銷或報廢,未使用車輛期間,即可按日免繳使用牌照稅。

三、娛樂稅

  配合市府防疫措施强制停業的業者或娛樂場所,北市稅捐處主動依公布停業日期或查得資料停止課徵停業期間之娛樂稅。另因應疫情,北市娛樂稅徵收率減半至110年6月30日,該處擬提案修正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將娛樂稅徵收率減半延長至111年6月30日,俟經市議會通過後實施。

 

  為鼓勵房東將降稅及延分期的利益回饋房客,對受疫情影響而調降房屋稅,須由房東與房客共同申請,才能將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調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另自109年1月起任3個月,出租自有不動產之房東,因應疫情減收租金比例達15%者,得申請延分期繳納地方稅。本市109年核准是類案件計28件,稅收影響869萬元,110年至110年5月28日止,新增36件,稅收影響3,111萬元。

 

  稅捐處表示,希望透過延稅與降稅紓困措施,減輕疫情對企業與市民負擔,同時為落實防疫政策及兼顧市民健康,採線上辦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申請(網址:https://www.services.tpctax.gov.taipei/extension/apply901.php?ccms_cs=1),並提供民眾多元繳稅管道。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動物園有隱藏高手-讓保育員也驚嘆

動物在哪裡、會不會又上演「逃家記」?但為什麼負責照養的保育員還能老神在在?原來臺北市立動物園裡有群偽裝高手〜竹節蟲,只要靜止不動,常常連保育員都要聚精會神、花點時間才能全部找到。昆蟲館飼養多種國內外的竹節蟲,設置在遊客面的8個展示箱裡,究竟有幾隻竹節蟲,拿來考驗自己的耐心與眼力,剛好而已。
大家對竹節蟲的印象多半就是細細長長、長得像樹枝的蟲,其實不同種類的竹節蟲外觀可是變化多端,牠們外型有的像樹枝,有的像樹葉,還有的質感像樹皮,而且模仿得微妙微肖。雖然昆蟲的基本特徵牠們都具備,但即便近在咫尺,卻常讓人看不到牠的存在。有些種類甚至具有警戒色,不但不用把自己隱匿起來,反而大辣辣的完全沒有在怕被發現牠們的身影。
臺灣的竹節蟲從低海拔到高海拔都有分布,但幾乎都是夜行性,白天要找到牠們難度較高,像偽裝成樹皮的瘤竹節蟲,晚上吃完飯會回到樹皮縫卡在裡面,貼平棲息的地方,白天一動也不動,想發現牠們真的很不容易。保育員就曾經晚上在一棵樹上看到超多竹節蟲,白天再去看一隻都沒有,其實牠們還是待在樹上,只是回到隱藏模式,讓保育員忍不住誇牠們是靠超級低調的生存策略,才能如此成功。
竹節蟲在繁衍子孫方面也是一絕,全世界的竹節蟲超過3,400種,通常雌蟲的體型較大、負責產卵,部分雌蟲也具有飛行能力,且不管有沒有交配,可能都能產卵繁殖(孤雌生殖),只不過產下的卵孵化後都是雌蟲。雖然有人形容竹節蟲是女人國,但除了一些只有雌蟲的種類外,大部分的竹節蟲在野外都是行有性生殖,而牠們可能也具有孤雌生殖的能力。
竹節蟲為了保護自己,演化出各種禦敵策略,偽裝、擬態、化學防禦,想在自然環境找出隱身其中的竹節蟲並不容易,若有機會到野外不妨考驗自己的眼力,當你幸運發現牠們時,應該也會忍不住讚嘆「怎麼這麼會隱身啊」。

  • 黑魔鬼竹節蟲受到干擾時會打開鮮紅色的後翅形成強烈對比的色彩
  • 〝勿碰我〞竹節蟲外表有尖銳的刺棘可以保護自己
  • 長肛竹節蟲偽裝能力一流,找找看上面到底有幾隻呢?
  • 黑魔鬼竹節蟲後翅收合起來的時候隱約可以看到鮮紅色的翅膀
  • 葉竹節蟲喜歡趴在葉背上,從上面看起來好像又多了一片葉子
  • 瘤竹節蟲白天喜歡停棲在樹幹上,找找看上面一共有幾隻呢?

居家健康不能少 端午飲食「粽」技巧

       吃粽子為端午節傳統習俗之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售粽子多以糯米製成,且使用高油脂五花肉或高糖份食材,不僅纖維質含量少,一顆粽子熱量更可能高達500至600卡,以體重50公斤者為例,需要在家拖地達3小時 (約慢跑12公里)才能消耗熱量。因此臺北市衛生局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營養師研發「彩藜蔬食粽(熱量260大卡/顆)」及「繽果粽(熱量46大卡/顆)」,不管吃鹹或吃甜,每顆都只有市售鹹、甜粽子的一半熱量,需消耗的熱量及時間也減半,亦提供健康端午飲食「健康5技巧」,讓民眾在端午節吃粽不吃重,健康少負擔。
一、技巧1:一天一顆粽
      粽子種類繁多,各個口味誘人。一顆鹹粽熱量高達500至600大卡、甜粽約130至150大卡,「彩藜蔬食粽」及「繽果粽」熱量約只有市售的一半,但仍建議一天就以一顆為限,適量取代部分主食。

二、技巧2:少油多取代
     「彩藜蔬食粽」使用選擇含有高纖的三色藜替代糯米使用量,餡料則以低脂的雞肉、毛豆、杏鮑菇或蓮子及其製品代替高脂肥肉、鹹蛋黃的粽子。也增加膳食纖維攝取量。

三、技巧3:減鈉減糖吃原味
       製作鹹粽子時宜利用食材香氣與辛香料,如香菇、薑、胡椒粉增添粽子風味,減少調味料使用量,避免攝取過多的鈉,「繽果粽」以果汁兌水、寒天粉塑型,在食用時不沾糖,即可品嘗天然蔬果的味。

四、技巧4:不忘配蔬果
       一般粽子就是纖維太少,糯米消化時需要較長時間,如包粽時餡料多一些蔬菜(如筍子、菇類等),吃鹹粽的時候也搭配一碟時令蔬菜,甜粽則以適量的水果取代內容物,提供膳食纖維更有助於消化。

五、技巧5:聰明選好粽
       「彩藜蔬食粽」及「繽果粽」皆屬份量較小的粽子,若購買市售粽子,可先檢視粽子在型錄或外包裝上的成分及營養標示,挑選添加物少、熱量較低或體積較小的粽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叮嚀,端午佳節居家吃粽子,也應該要適量攝取,並且餐後起來動一動,運動除了可以消耗多餘熱量,也可以幫助腸胃蠕動,有助消化不容易脹氣。以上訊息刊登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0年度米濕製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4月執行米濕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麵攤、餐飲業及雜貨行等地點,抽驗米苔目、米粉、米濕製品,共計抽驗36件產品,檢驗結果2件不符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36件米濕製品,包含13件米粉、11件米苔目、7件粄條、5件糕或粿類,檢驗防腐劑及過氧化氫,米粉及米苔目加驗丙酸,粄條加驗順丁烯二酸,檢驗結果1件「河粉(粄條)」檢出去水醋酸:0.23g/kg(標準:不得檢出)、1件「米線(米粉)」檢出去水醋酸:0.18g/kg(標準:不得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9款可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已令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查產品來源為新北市業者,已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查處。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去水醋酸」是一種防腐劑,但僅限於使用在人造奶油、乾酪、乳酪等食品,且添加量限於0.5%以下 (每公斤限量為0.5公克以下),若長期過量食用,恐損害肝、腎負擔與病變,而影響健康。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烹調時將鍋蓋打開使其揮發,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此外,衛生局也呼籲製作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由於米濕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攤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臺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因設備異常,現已恢復正常服務,造成不便,請見諒!

本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今(31)日因設備異常,部分公車路線無法提供預估到站資訊,現已於9時30分恢復正常,造成市民朋友候車不便,敬請見諒。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計程車(含敬老愛心車隊、通用計程車)叫車電話請撥0800-055-850(市話免付費)或手機直撥55850(付費)。
復康巴士叫車專線請撥02-40556789或網址http://40556789.taipei.gov.tw/
 

特力屋內湖店室內空氣品質超標 環保局要求限期改善 確保民眾呼吸健康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0年5月31日
聯 絡 人:楊梅華科長
聯絡電話:(02)2728-7235,0975-765-592

臺北市環保局今(31)日表示,為確保消費者及大賣場員工之呼吸健康,環保局於110年3月起陸續針對轄內列管場所進行巡檢作業,日前查獲特力屋內湖店室內甲醛濃度0.17ppm超過法規標準值(0.08ppm),該局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標示,若逾期未改善將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列管場所,包含醫院、商場、電影院、KTV、運動健身場所等16種類型,臺北市目前共有340處場所被列管。環保局對於列管場所之管制進行全面巡檢,係先以直讀式儀器進行管制污染物濃度巡檢,包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懸浮微粒(PM10)及甲醛等項目,再針對巡檢濃度超過法規標準值者進行標準檢測,今(110)年5月查有特力屋內湖店超標。

環保局表示,特力屋內湖店第16櫃(踏板、園藝工具區)室內甲醛濃度達0.17ppm超過法規標準0.08ppm,該局後續將啟動專家學者輔導機制,要求業者落實改善,另外,業者承諾於6月底前裝設室內空氣品質自動連續監測設施,加強空品維護。

環保局說明,甲醛大量且廣泛地使用在製作木質合板、木質傢俱、隔版、礦纖天花板、黏著劑、清潔劑等建築裝潢整修的材料中,是室內揮發性有機物質中最常見的逸散污染物,已被WHO歸類為一級致癌物,且對皮膚及黏膜有刺激性作用。環保局表示,為確保居家安全,民眾可選購綠建材標章產品及加強室內通風換氣效率,來改善室內甲醛濃度。

環保局呼籲,公告場所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以免違反相關規定受罰。另外,尚未被公告列管之場所,亦可參與「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主動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提前因應未來被公告列管的法定義務,並確保市民於各公共場所活動時享有清新的空氣。

  • 室內空氣品質稽查檢測現場照片-特力屋內湖店1
  • 室內空氣品質稽查檢測現場照片-特力屋內湖店2
  • 室內空氣品質稽查檢測現場照片-特力屋內湖店3
  • 超標場所張貼室內空品不合格標示-特力屋內湖店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0年4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04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5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0%,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5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違規原因為1件「芥蘭菜」檢出5項殘留農藥;「草莓」、「格藍芽」各1件檢出3項殘留農藥;1件「麻瘋柑葉」檢出2項殘留農藥;1件「豇豆」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屬臺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 1-芥蘭菜.JPG
  • 2-草莓.JPG
  • 3-格藍芽
  • 4-痲瘋柑葉
  • 5-豇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