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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遊店依中央防疫規範「開放零售交易,不開放遊戲」訂定營運指引未來將依指揮中心措施滾動式調整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8月9日防疫記者會指出,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發布應遵守之通案性原則及「疫情警戒維持二級-各行業別管制作為」,其中桌遊場所得開放一般零售之商業行為。後衛生福利部於110年8月10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桌遊場所屬於有條件開放之休閒娛樂場所,限一般零售交易,不開放入場遊戲。
本府依循中央防疫記者會及衛福部公告之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有條件開放桌遊店(限一般零售交易,不開放入場遊戲)原則,配合於110年8月18日公告訂定「臺北市桌遊店防疫營運指引」,供本市桌遊業者營業遵循。又坊間桌遊店於店內提供餐點已為常態,複合式經營之桌遊店可開放餐飲內用,惟須依本府110年8月16日公告修正之「臺北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落實防疫,避免營業場所成為防疫破口。
未來,本府將視疫情指揮中心之規範配合滾動式調整「臺北市桌遊店防疫營運指引」,透過店家於營運期間落實防疫措施,保護服務人員與消費者之健康安全,打造市民得以安心消費之營業場所。

新聞聯絡人:
臺北市商業處 科長    范國敦 02-27208889/1999轉6525
       媒體聯絡人 張懷元 02-27208889/1999轉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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