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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交通事故自身違規佔9成 北市警籲遵守交安規則

臺北市統計今(111)年1至11月發生24小時內死亡之道路交通事故57件(死亡57人),較去年同期發生65件(死亡66人)減少8件(9人)。但是細部統計發現近三個月(9至11月)共計發生25件(死亡25人),占整體件數43%,另與去年同期比較發生增加7件(死亡7人),明顯異常;分析異常類型以行人死亡交通事故發生10件(死亡10人),較去年同期異常增加6件(死亡6人),增幅達150%,為一大警訊!北市警交通大隊經分析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可能之肇事原因,發現行人自身有違規行為比例佔9成,主要行人違規行為態樣如下:

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闖紅燈)。

 擅自穿越道路(在劃有雙黃線或設分隔道之路段中穿越)。

 未行走行人穿越道(肇事地點周邊100公尺內設有行人穿越道之路段中穿越)。

有鑑於年終各項社交活動逐漸恢復常態,本市道路人、車潮逐漸增加,又冬天時節晝短夜長,晨昏時段天色光線不佳,車輛駕駛人容易疏未注意來往行人。北市警交通大隊為守護用路人行的安全,除加強取締易肇事違規項目,包含「違反號誌管制」(闖紅燈、未依號誌指示左右轉)、「行人違規」、「車不停讓人」等項目外,特別呼籲用路人駕車行經路口應遵守號誌管制、減速慢行,轉彎時務必確實禮讓行人穿越道通行之行人;同時亦提醒行人應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通行,切勿違規穿越道路。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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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